6月28日,记者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了解到,我市被确定为全省“互联网+监管”试点城市。
万物皆可数字化,“数字政府”正成为政府治理新模式。我省是全国12个“互联网+监管”试点示范省份之一,承担着“互联网+监管”的国家试点任务。近日,我省下发通知,新乡市为全省“互联网+监管”试点城市。
为扎实做好“互联网+监管”的前期工作,自去年以来,我市重点突出事项认领、执法人员库和监管对象库建立工作,实施清单录入和监管行为数据归集等,加强督促指导,进一步完善事项信息,取得了较好成效。
我市切实厘清监管任务,重点破解监管瓶颈,真正掌握市级实情,研究制定管用实招,确保“互联网+监管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。
同时,我市突出数据分析、风险预警、监管效能评估、信用模型、可视化应用等重点环节,依托省平台已有功能,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,尽快实现与各业务平台数据的无缝对接。
为提升好监管成效,我市注重技术创新,加快融通运行较为成熟的城管、卫监、交通等部门数据、12345热线数据、互联网舆情数据等资源,促使监管系统快速形成成果应用,不断提升监管效能。(崔敬)